关于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合肥经开区段)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集的公示
一、决策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及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合肥经开区段)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风险调查。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对本事项推进的意见,现将“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合肥经开区段)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二、决策事项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合肥经开区段)土地征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因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对高刘街道柳塘村、河东居委会、陈桥居委会、连环居委会、四冲居委会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已建新桥机场,南至团肥路与机场高速交界处,西至农田,北至南卫路,总面积约230.1894公顷,主要为林地与耕地。宗地位置详见附图。拟征收土地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征收土地的目的是为建设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该项目建设对提升新桥机场航空业务量、建设合肥综合交通枢纽及打造合肥临空经济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一)意见征集内容:
1. 您对本次征收是否了解?
2. 本次征收对您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有何影响?
3. 您对本次征收最关注的是什么?
4. 您对本次征收的态度?
5. 您对本次征收还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二)意见征集范围:社会各界民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相关单位。
四、公示期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5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 (工作日9:00—17:00) 等方式联系。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决策事项单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551-68732998
2.评估单位:安徽华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1-62656099、15375358037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决策实施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诚地感谢!
公示日期:2025年7月17日
附图:拟征土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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