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广大旅客和机场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1月29日起在肥各保障单位及蓝服公司、客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准离开工作所在地,各单位每天(8:30至16:30)至少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驻场值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配休假人员上岗;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的工资报酬应按照相关政策保障落实。
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尽量不外出、不聚餐,尤其是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室内要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
四、重点做好一线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为一线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要求一线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要尽最大限度做好疫情防控所需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相关物资的申购工作,根据各使用单位实际需求配发。
五、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合肥机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职责,要加强对航站楼等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和自然通风管理,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要增加航空器、候机楼日常消毒频率,对于搭载疑似病例的航空器应按照卫生部门推荐的方案进行环境消毒。
黄山机场、池州机场要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夯实各项防控举措。
合肥机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